
【央视新闻客户端】
12月12日金融一线消息,中国人民银行金华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,浙江东阳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6项违法行为类型,受到警告,并被罚款89.6万元。
1.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;
2.违反账户管理规定;
3.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;
4.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;
5.违反信用信息采集、提供、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;
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。
叶某(时任浙江东阳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管理部副总经理)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,被罚款1万元。
序号当事人名称
(姓名、职务)行政处罚
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行政处罚
内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作出行政处罚
决定日期公示期限
(自公示之日起计算)备注
1浙江东阳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银罚决字〔2025〕23号1.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;
2.违反账户管理规定;
3.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;
4.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;
5.违反信用信息采集、提供、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;
6.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。警告,罚款89.6万元中国人民银行金华市分行2025年12月9日三年
2叶某(时任浙江东阳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管理部副总经理)金银罚决字〔2025〕22号对浙江东阳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:
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。罚款1万元中国人民银行金华市分行2025年12月9日三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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